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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工程监理服务承包商入库的公告
(2024年7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业务需求,现面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工程监理服务单位,承揽我公司2024—2025年度相关服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类别
工程监理服务承包商
二、服务范围
泰州鑫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除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之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三、服务时限
入库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应征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7. 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市(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工程监理业绩;
8.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社会综治问题,未发生过意识形态问题;
五、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应征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填报资料有不属实者,取消入库资格。
1. 入库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2);
2. 入库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3);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企业基本情况表中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入库联系人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4),且被授权代表应为应征人在职职工,提供企业为被授权代表在2024年1月-6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5. 应征人在2024年1月-6月期间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应征人在2024年1月-6月期间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承包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7. 应征人在2024年1月-6月期间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资料(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9. 满足应征人资格条件的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10. 应征人依据“承包商评审标准”认为需要递交的其他资料。
注:应征人递交材料时需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递交(封面格式详见附件1),并确保资料内容清晰可见。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或递交资料不全的,视为应征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
六、征集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地址
1.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31日17时30分。
2.邮寄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鑫泰写字楼2107室
联系人:王薇 联系电话:17315667656
3.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邮寄报名形式。现场报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鑫泰写字楼2107室。邮寄报名截止时间以我司收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不予受理。
4. 报名企业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永不录用。
(二)评审方式
1. 资格审查由鑫泰集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对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贯穿征集全过程。
2.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承包商数量≤7时,即通过资格审查的承包商全部入选承包商库;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承包商数量>7时,将通过“承包商评审标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择优选择排名前7家承包商入选承包商库;
3. 请确保入库联系人联系方式的准确性,报名征集所有反馈信息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
4. 我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商进行实地考察,如发现承包商信息与所提供的信息不符我司有权取消承包商入选资格。
5. 关于入库资格审查的最终解释权归泰州鑫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征集造价咨询服务承包商附件1、2、3、4、5